律师简介

王玉琳律师
王玉琳律师
内蒙古-呼和浩特
主任律师
律师简介

王玉琳 男  北京尚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 管委会主任。

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律所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刑事专委会常务副主任,涉外委员会副主任。

一级律师(正高)、心理咨询师、在读博士,已获得蒙古国律师执业资格。

专长:汉蒙双语律师。

善于刑事辩护和涉外案件,蒙汉双语案件的办理。承办经济类、职务犯罪、企业家犯罪、毒品犯罪、醉驾犯罪案件的刑事辩护,及疑难复杂刑案和死刑案件的办理。

进行诉讼策划和企业风险防范、法务培训。

执业经历:

1989开始从事法律业务(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从1996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从2000年开始至今担任律师事务所主任职务。

从业以来一直注重专业化处理法律事务,追求有效辩护,博得当事人好评。

2006年6月1日应北京市律师协会邀请参加中蒙两国民事法律专家交流会。

2006年9月开始与蒙古国jus-aid律师事务所签约,开展中蒙两国互助法律服务中国法律市场开拓业务。

2007年8月因对蒙古国引资有功而受到时任蒙古国总理恩和宝力道的约见。

2008年5月开始受聘担任内蒙古民族大学政法与历史学院 特邀讲师。

2008年8月被评为通辽市“优秀律师”。

2009年被评为内蒙古“突出贡献律师”。

2010年被评为内蒙古未成年人保护“优秀律师”。

2014年被蒙古国“辩之益”律师事务所授权为中国法律顾问。

2015年开始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妇联专家顾问。

2016年开始担任内蒙古政策法规立法性别平等评估专家。

2016年承办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案被评为“内蒙古十大法治事件”

2016年承办“女记者红梅被家暴死案”被《中国妇女报》和社科院评为“中国十大性别歧视案件”。

2017年代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参与国家《民法总则》修改活动。

2017年承办的“闫某人身安全保护令案”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优秀案例”。

2017年承办的赵女士"离婚不离家”人身安全保护令案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优秀案例"。

2017年"金某故意伤害案---某市家暴致死案",被评为2017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十大优秀案例。

2017年10月被内蒙古自治区律协评为2012—2016年度优秀律师。

2018.3.27承办的赵女士"离婚不离家”人身安全保护令案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优秀案例。

2018.5承办的孙某死刑复核案被评为“中律评杯”“2017年度十大毒品案”

2018.12月受聘担任蒙古国LB伙伴律师事务所中国法律顾问。

2019年1月18日被蒙古国司法部授予“外籍律师资格证”。

2019年6日 承办的孙xx死刑复核案被评为“中律评杯”“2019年度十大毒品案”。

2019年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维权先进个人”。

2021年12月被评为“内蒙古十佳法治人物”。

2024年1月被评为“全区优秀公益律师”。

□ 从2007年开始关注公益案件,承办的著名公益案例有

2014年宁夏灵武教师性侵案   

2015年益阳教师性侵案

2015年宁夏海原教师性侵案

2015年西安幼儿园喂药案

        2016年内蒙古女记者红梅被家暴致死案

       2016年内蒙古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2016年内蒙古首例离婚不离家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2017年包头放火烧妻杀人案

       2018年满洲里人大代表性侵儿童案

(上述案例均有媒体报道)

成功刑事案件

       “金道堂”非法集资43亿案

        张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骗取贷款案从轻处罚

        贺某逃税罪2000万案从轻处罚

        商某寻衅滋事案无罪

      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原副主任“邢某某”受贿罪案

擅长领域
  • 医疗纠纷
  • 刑事案件
  • 综合
  • 涉外纠纷
  • 债权债务
  • 婚姻家庭
执业信息
  • 律师姓名:
    王玉琳
  • 执业律所:
    北京尚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1501*********935
  • 服务地区:
    内蒙古-呼和浩特
  • 咨询电话:
    186-8601-9792
  • 地  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18号,巨海商厦写字楼1001
王玉琳律师
您可以咨询王玉琳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