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潮永律师是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福建国远律师事务所律师、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漳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受聘担任中共漳州市委、漳州市人民政府、华安县人民政府、漳州市无线电管理局、漳州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闽南师范大学、福建省196地质大队等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蓝潮永律师从1996年1月执业至今从业 近30年,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具有较强的理论功底和业务能力,被评为首届“漳州市优秀律师”、福建省“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行政法专业律师”。
主要业务范围:1、合同纠纷(含建设工程、土地房产、其他合同);2、债权债务纠纷;3、交通事故赔偿;4、行政诉讼;5、常年法律顾问;6、投资咨询(股权转让、并购重组、税务筹划、财富传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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