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男,先后就读于南昌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先后取得经济师、企业法律顾问和律师资格,是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江西律师协会会员,现就职于江西广予律师事务所,是萍乡市级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陈明律师曾长期在国有大型企业萍乡矿务局从事企业管理和法务工作,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参与起草了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企业的销售、合同、人力资源、债权债务管理有独特见解,2005年后从事专职律师,做过大量诉讼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有娴熟的诉讼技巧,对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侵权纠纷、刑事辩护、劳动纠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对企业法律顾问、房地产和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公司治理等领域的法律事务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先后担任过萍乡矿业集团、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华美公司、萍乡祥运公司、萍乡成宇陶瓷公司等企业的法律顾问,为多家中小企业制定和设计过企业管理制度,使企业的健康成长有了保障。
陈明律师思维缜密、学识渊博、为人正直、做事认真,从事律师十年,从未受到过当事人的投诉和不满,此外,该律师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对确有困难,负担不起律师费用的当事人,实行免费或事后付费,受到社会的好评,曾多次被萍乡市司法部门评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萍乡市司法局还特聘其为萍乡市法律援助中心兼职法律援助律师。
一切为当事人着想,维护当事人最大的合法权益,是陈明律师十年来始终践行的诺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陈明律师十年来真实写照。
习总书记说:“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陈明律师愿意同各界人士一起共同见证法律的公正、社会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