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烨律师,“盈辩护”团队首席律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监事会副主任,全球总部合伙人、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盈科全国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某国驻上海总领事馆法律顾问。康烨律师擅长刑事辩护,企业刑事风控合规,受东方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节日邀请作为访谈嘉宾。
康烨律师曾任三级警督,法制科长,有多年刑侦经历,擅长、金融犯罪辩护、白领犯罪辩护、经济犯罪辩护、外国人犯罪辩护等。康烨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善于寻找案件突破口,办案过程中不放弃每一个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利的机会,所办案件多有为当事人从轻、减轻、不起诉、无罪的案例。
经典案例:
1.公安部督办的福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检察建议7年以上有期徒刑,一审获判2年6个月)
2.宋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侦察阶段未批捕,检察机关未提起公诉)
3.邵某某故意伤害案(担任诉讼代理人,公诉阶段罪名更改为故意杀人罪)
4.1号店职员缪某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涉案80万条信息,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5.崔某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一审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无罪判处、二审故意伤害罪无罪判处)
6.周某某合同诈骗案(侦查阶段释放、公安未移送审查起诉)
7.喻某某妨害公务案(侦查阶段释放、检察机关未提起公诉)
8.邱某某妨害公务案(侦查阶段释放、公安未移送审查起诉)
9.王某某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侦查阶段释放、公安未移送审查起诉)
10.顾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受贿20万,一审缓刑)
11.陈某诈骗案(一审缓刑,认定数额由11万减为3万)
12.朱某诈骗案(一审从轻处罚,认定数额由18万减为9万)
13.项某某信用卡诈骗案(一审缓刑)
14.陈某诈骗案(经律师建议,羁押必要性审查被检方采纳,侦查阶段获取保候审)
15.艾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
16.夏某某贩卖毒品案(法定最低量刑,从轻判处)
17.张某某隐瞒掩饰犯罪所得罪(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盗窃罪,经律师建议,检方未以盗窃提起公诉,张某某获较大幅度从轻判处)
18.高某妨害公务案(取保候审、检察阶段不起诉)
19.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税金额3000余万,一审判三缓五)
20.冯某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罪(后改为危险物品肇事罪,检察阶段不起诉)
所获荣誉:
2011年度上海市徐汇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2013年度徐汇区社会帮教自愿者协会“优秀工作者”;
2013年度、2015年度被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东方讲坛”栏目授予“创业咨询指导优秀志愿者”称号;
2015年度盈科全国十佳刑辩律师。
公益活动:
上海市徐汇区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副会长;
上海市女律师巾帼志愿团成员;
上海市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专家志愿者。
获奖论文:
2013年度十一届华东律师论坛论文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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