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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金泰华府32号楼2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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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律师问答
怎样认定自书遗嘱有法律效力
认定
自书遗嘱
有法律效力需要符合的条件包括立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书遗嘱
的内容是立遗嘱人的内心真意等。
自书遗嘱
要写明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相关财产的基本情况等。
#自书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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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声明书怎么写
遗产声明书应包含声明人、被继承人基本信息,遗产描述,继承权声明等。继承人身份确认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放弃继承权声明需书面表示,一旦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
#遗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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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应该怎么分配
夫妻一方死亡后,财产如何分配?文章将详细解答这一问题,包括共同财产的划分、遗嘱与法定继承的顺序、再婚夫妻的权益保障等。通过本文,你将了解相关法律规则和实际操作细节。
#遗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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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自书遗嘱将房产遗赠给孙子是否有效
爷爷
自书遗嘱
将房产遗赠给孙子,是否有效?这取决于遗嘱的真实性及房产是否全属爷爷。如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遗嘱需经全体继承人同意。遗嘱需满足真实意思表示、合法形式和内容。
#自书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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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案件是否必须出庭
继承案件中,当事人是否必须出庭?本文解读了《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详细说明了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的条件和程序,并探讨了不出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继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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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一家把老母亲撵出去不管不问好多年了!现在老人90岁了祖房住的!想回她自己的老房子儿子也就是不给她住怎么办啊?
你好,能具体说一下啊什么情况吗z
但是因为各种原因地确权到我老姑身上了,最后谁有权拥有这块地?98年分地没分给我老姑春上
你好,能具体说一下什么情况吗??
你好我们父母去世,生前都是我在照顾,但是我有一个未成年的妹妹,我想把房产证公正,我跟妹妹会分给谁
你跟你妹妹都有法定继承权利,公证处会依法办事
你好,有次子叔叔去世叫长子去给他铺墓这样可以吗?
你好,按照当地风序良俗确定
老人卧床,无直系亲属,在不通知监护人不告知监护人公证内容公证作数嘛
您好,需要进行鉴定
有关革命文物相关的法律法规
革命文物是指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历史的重要实物遗存,是革命文化的物质载体,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为了加强对革命文物的保护、传承和利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是保护文物的主要法律,革命文物也包含在其中。该法规定了文物的定义、分类、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同时,还明确了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和保护措施等。 此外,还有一些专门针对革命文物保护的法规和政策文件。例如,《关于加强革命文物工作的通知》、《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等文件,这些文件对革命文物的保护、传承和利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革命文物的保护不仅仅是法律层面的问题,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参与。我们应该积极传承和弘扬革命文化,保护好革命文物这个重要载体,让更多的人了解和铭记革命历史。
我父亲先于我爷爷去世,我姑姑有权利继承我父亲的遗产吗
你好,你姑姑不是你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我存在我女儿名下的钱是属于我女儿和她对象的共同财产吗?我和我女儿没有签定赠入协议
您好,如果是借用您女儿的名义存款的,事先都说好的情况下,该存款仍属于您个人所有,不属于您女儿或他们夫妻共同财产。
就是我有房产证那会收上去说换证,不知道什么时候把老人的房产证给了,说我的房子就不给我了老人的房子继承了
您好,建议详细说明情况
动迁跑回来分钱,这个钱不给我们要留给我爷爷养老。请问村里有问题吗?现在不想去村里,怕亲戚都来吵架。
你好请说下事情具体情况方便进一步分析案件细节
你好,我想问一下山东临沂小学退休教师病故后的丧葬费
法律分析:教师去世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与地区和教师性质有关,不同的地区经济发展不同,补偿也就不同;公办事业编教师按事业单位补偿标准发放,不是事业编的按当地的补偿标准发放。教师去世后的丧葬费标准是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倍,抚恤金标准是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您好,我想问一下山东临沂小学退休教师死亡后,丧葬费等问题
法律分析:教师去世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与地区和教师性质有关,不同的地区经济发展不同,补偿也就不同;公办事业编教师按事业单位补偿标准发放,不是事业编的按当地的补偿标准发放。教师去世后的丧葬费标准是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倍,抚恤金标准是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您好,我想问一下山东临沂小学退休教师死亡后的丧葬费等问题
关于教师丧葬费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职工不分因公与非因公死亡,其丧葬费均按6个月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执行。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 法律依据:关于教师丧葬费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职工不分因公与非因公死亡,其丧葬费均按6个月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执行。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赔偿标准如下所示: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父亲在山东临沭农村有房子的女儿能继承吗?
继承指的是在你父亲死之后才有的权利,你父亲既然还在世,已经把房子卖了,产权就归属了他人,无从谈起继承的事了。要想继承父亲的东西,就看他是否立下遗嘱想给谁了。如果没有遗嘱,作为儿子有权力继承父亲的财产。
我父亲在山东临沭农村有房子和孩子可以继承吗?
一、农村房屋确权孩子可以继承吗 1、农村房屋确权后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孩子是可以被继承的,但是宅基地不能进行继承。继承权分配,具体如下: (1)按照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分配遗产; (2)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哪些材料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以下材料: 1、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 2、被继承人与继承的身份关系证明; 3、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4、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所有权证明; 5、遗嘱原件或者法定继承的协议书。
在山东临沭农村,我父亲有房子可以继承吗?
法律分析:继承有法定继承及遗嘱继承。如果只有一个继承人,则在继承开始后,可以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但如果不止一个继承人,若所有继承人能就继承份额达与一致,则可以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若不能达成一致,则只能诉至人民法院,由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对房产进行分割后,由各继承人分别继承。所以,房产继承的方式不一定必须公证,也可以通过诉讼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我父亲在山东临沭农村有房子女能继承吗?
继承房产的方式:一般情况下,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即可。但若该房屋继承不涉及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即先确认由配偶、子女、父母全部均等分割,不存在配偶、子女、父母的,才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全部均等分割。 <br/> 法律依据:<br/>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br/>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br/>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br/>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br/>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br/>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br/>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br/>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br/>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br/>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他的经济条件不是很好,想问婚后是否被视为共同财产?是否享有继承权,是否享有继承权。
我现在想嫁给我男朋友,他的经济条件不是很好,我家有两所房子,想问婚后是否被视为共同财产?我父亲和我母亲已经离婚10多年了,我由我父亲抚养长大,我的户籍和我母亲在一起,我父母有自己的房子,我想知道我是否享有继承权,我丈夫是否享有继承权。
婚后转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爷爷的遗嘱把房子交给孙子,婚后转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亲不在了农村的房子是父亲的遗产吗?
父亲不在了农村的房子是父亲的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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