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公司与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01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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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个公司想要发展壮大肯定是需要与其他公司进行商业合作的,公司与公司商务往来的过程中是需要签订一些业务上的合同,因此在合同的订立上需要特别注意。那么公司与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呢?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司与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吗

  一、公司与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吗

  有效,公司也属于合同订立的适格主体。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与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吗

  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合同签订未履行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如果双方均未履行,可以协商解除该合同。合同签订后未实际履行的是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也可以按照当事人的合同中约定的处理方式处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公司与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吗的相关知识,有效,公司也属于合同订立的适格主体。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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