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公司的合同章一般由谁保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01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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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自然人之间订立合同在法律上没有强制要求需要盖章,但如果合同当事人是单位的,最好能盖上单位公章,公司对外的正式信函、文件、报告使用公章,盖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公司的合同章一般由谁来保管呢?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司的合同章一般由谁保管

  一、公司的合同章一般由谁保管

  一般来说,公司公章的掌管者是董事长或总经理。应由公司或其董事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经过协商一致,确定印章保管制度。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二、保管人要履行的保管义务是什么

  1、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即保管人应当对保管物尽相当的注意,而不致于使保管物因自己的保管不善而毁损灭失。一般情况下,保管合同为无偿时,保管人对保管物应当尽与保管自己物品同样的注意;保管合同为有偿时,保管人对保管物应当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

  2、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保管物的性质、合同的目的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保管场所和方法。

  3、保管人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不改变保管场所或方法将使寄存人的利益受损,在这种情况下,保管人为了维护寄存人的利益可以改变保管场所或方法。

  4、保管人占有保管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5、亲自保管保管物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二条规定,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三、授权合同签字如何有效力

  授权合同的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经委托人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公司的合同章一般由谁保管的相关知识,一般来说,公司公章的掌管者是董事长或总经理。应由公司或其董事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经过协商一致,确定印章保管制度。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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