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公司合同一般由谁保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01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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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个公司对于合同的保管必须是系统的、动态性的,如果保管不当有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因为有的合同的签订会涉及到多个部门之间的联动,因此在保管上也需要部门之间做好协调。公司的合同一般由谁来保管的呢?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司合同一般由谁保管

  一、公司合同一般由谁保管

  一般各部门的合同,平时由各部门自行保管,年终整理归档,由档案室或办公室存档保管。实际工作中,由于各单位设置的部门不一样,可以根据自己单位实际情况来定。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九十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保密协议的罚款怎么设定

  保密协议的违约罚款,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按实际造成的损失确定,如果约定过高或者过低的,可以要求减少或者增加。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1、经营者建立了保密制度,将有关信息明确列为保密事项。

  2、经营者没有制定保密制度,但明确要求对某项信息予以保密的。例如在该项信息的载体上明确标明“保密”字样等。

  3、经营者建立了保密制度,虽然没有明确该项信息是秘密,但按照其保密制度规定,该项信息是属于保密范围的信息。

  4、经营者在向他人披露,提供该项信息时,在有关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中明确要求予以保密。

  5、经营者与他人合作开发或者委托开发一项新技术,在开发合同或者委托合同中,明确要求对待开发的技术进行保密。

  6、此外,某些信息依其属性就可以表明属于商业秘密,权利人无需采取其他保密措施。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公司合同一般由谁保管的相关知识,一般各部门的合同,平时由各部门自行保管,年终整理归档,由档案室或办公室存档保管。实际工作中,由于各单位设置的部门不一样,可以根据自己单位实际情况来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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