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没有违约条款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15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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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违约条款部分是一份优秀并且合格的合同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是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防线,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条款,那么是不是意味着当事人就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了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解答没有违约条款怎么办的问题。

没有违约条款怎么办

一、没有违约条款怎么办

一般而言,违约条款是合同的必备条款,但实际情况中也会存在一些合同没有违约条款的情况,那么出现了违约行为是不是意味着不能追究违约责任呢?答案是否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根据以上法条规定,很明显可以看出在违约情况下当事人请求违约方承担相关赔偿责任,支付相应赔偿金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即使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相应的违约条款,仍然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请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二、合同违约金赔偿原则

目前我国法律上合同违约金赔偿原则共有四类:

1、全部赔偿原则。全部赔偿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指的是侵权行为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全部予以赔偿;

2、财产赔偿原则。财产赔偿也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之一,是指侵权行为无论是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唯一方法,不能以其他方法为之;

3、损益相抵原则。损益相抵的概念及特征损益相抵,亦称损益同消,是指赔偿权利人基于发生损害的同一原因受有利益者,应由损害额内扣除利益,而由赔偿义务人就差额予以赔偿的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规则;

4、过失相抵原则。过失相抵是在损害赔偿之债中,基于与有过失的成立,而减轻加害人赔偿责任的规则。侵权行为的与有过失同样适用过失相抵原则。

三、合同违约免责事由

并不是所有的违约都需要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免责事由包括:

1、不可抗力。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战争。

只要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合同,那么即使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条款,依旧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对违约行为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请求违约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没有违约条款怎么办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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