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公司合同变更如何结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02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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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都知道合同的变更是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作出的结果,合同变更是不能单方进行的。订立一份合同最重要的是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明确出来,那么公司签订的合同变更后是如何进行结算的呢?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司合同变更如何结算

  一、公司合同变更如何结算

  结算内容需要双方协商约定。公司合同需要变更的,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二、隐瞒关键事实能否撤销合同

  隐瞒关键事实能撤销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撤销和变更合同能否同时提出

  撤销和变更合同一般不能同时提出。合同是由民事主体在平等、自愿等基础上签订的,合同被撤销后,当事人可以不重新签订合同,但协商一致的,也可以重新签订。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公司合同变更如何结算的相关知识,结算内容需要双方协商约定。公司合同需要变更的,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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