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在物业上班公司不签合同算违约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02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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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物业服务人员签订的合同属于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大部分的劳务合同都是双务合同、不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就是订立合同的形式不受限制,当事人可以采用口头订立的方式,也可以采用书面订立的方式。那么在物业上班,公司不签合同是否违法?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物业上班公司不签合同算违约吗

  一、在物业上班公司不签合同算违约吗

  合同生效后才会有违约这一说法,在物业上班公司不签合同不算违约,但需要支付赔偿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请求继续履行和其他违约责任可否并用

  可以。继续履行责任可以与违约金、赔偿损失、定金罚则等其他违约责任并用,在要求对方继续履行的同时还可以根据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有违约金或定金约定的,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定金罚则。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三、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1、继续履行。即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作出要求继续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2、支付违约金。即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金钱。

  3、损害赔偿。即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

  4、支付定金。即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给付对方当事人金钱。

  5、其他补救措施。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在物业上班公司不签合同算违约吗的相关知识,合同生效后才会有违约这一说法,在物业上班公司不签合同不算违约,但需要支付赔偿金。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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