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老人怎样补办结婚登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06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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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只有在结婚登记之后,才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才能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年轻人结婚就自行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就好了,而老人以前的结婚证丢失了,或者损毁了的,可以去补办,那么,老人怎样补办结婚登记?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老人怎样补办结婚登记

  一、老人怎样补办结婚登记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当事人补领结婚证须持以下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据调查,现在很多补办结婚证的都是老年人,因为时间比较久了,中途又涉及到几次搬家,往往就记不得自己将结婚证放在哪里,而家里也一直没有找到。这样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补办,并且补办结婚证的时候,并不要求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婚姻登记要到哪个机构

  1、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办理。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代表着什么

  夫妻之间具体有以下义务:

  1、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养和教育权利和义务。抚养、教育子女是夫妻双方平等的义务和作为父母的责任,如果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受害的或一定程度的损害时,夫妻双方有平等的经济赔偿责任。

  2、夫妻双方都有实施计划生育的义务。计划生育是我国婚姻法的中一项基本的原则,也是是每个公民都需要遵守的,在婚姻中无论丈夫或妻子一方,都应平等地承担生育义务。

  3、夫妻双方都有彼此相互扶养的义务,夫妻双方是共同生活的伴侣,无论是在精神上的相互慰藉,还是在经济上相互扶助,只要生活中出现困难一方有困难则另一方需要对其有扶养的义务。

  4、夫妻有平等的财产处理权,如有一方擅自处理的,则在法律上都属于无效。

  5、夫妻共同的债务,双方有平等的清还义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老人怎样补办结婚登记”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老人结婚证丢失的,可以带上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补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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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法条

《夫妻关系证明书》

《结婚证》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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