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土地承包地能否建大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13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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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土地承包是农村经济的来源之一,那么在农民承包土地以后,可以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建设大棚吗?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大棚,法律上有什么规定呢?以下就是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土地承包地能否建大棚的相关内容。

土地承包地能否建大棚

一、土地承包地能否建大棚

可在承包地里建设用于农业生产、没有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非永久性简易大棚。非规模化温室大棚建设免手续:温室大棚建设所在地有没有在村属规划区内,用于种蔬菜的温室大棚属于农用地。用于农业生产,没有改变土地用途,十亩以下取得村委会的同意后,免审批,不需任何手续,即可开始搭建。如果要建规模化温室大棚,其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禁占用基本农田,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超过10亩属于规模化温室大棚,符合规模化温室大棚建设条件的需申报温室大棚建设表,办理设施农用地审批流程。

二、大棚会被拆除的情形

(一)在农业大棚内违规建房,特别是别墅、庄园、农家院等设施;

(二)土地承包期到期以后,常年闲置的大棚房;

(三)违规改建大棚看护房

(四)修建完成后,导致土地损坏的大棚房。

三、土地承包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发包方权利:

(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发包方义务:

(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有关土地承包地能否建大棚、大棚会被拆除的情形以及土地承包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或者疑问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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