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的精神补偿怎么写
离婚协议中的精神赔偿按照两个人协商的方案写就行了,离婚协议书的书写没有固定的标准和模式,只要注明双方的信息写清双方的诉求即可。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二、自拟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
自拟的离婚协议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二)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三)离婚的意思表示真实,且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达成一致。
同时,离婚协议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后才会生效。
三、婚前财产离婚后如何分割
婚前财产分割主要涉及婚前财产以及婚前同居财产,具体分割按如下原则:
婚前财产,一般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的。
如果是婚前同居的财产分割,需根据以下情形处理:
(一)财产完全能够说清楚的,也就是说有充分证据证明是一方所有的,应归一方所有;
(二)说不清楚的财产,也就是说双方均无充分证据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可以一分为二地分割财产。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您对离婚协议的精神补偿怎么写的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离婚协议中的精神赔偿通常由婚姻双方共同协商编写,一般情况下只要注明双方的个人信息以及双方的诉求即可。希望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