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怀孕期间离婚怎么补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02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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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妇女怀孕时应好好照顾胎儿,丈夫也应好好照顾妻子和孩子。然而,有些人在怀孕后没有得到丈夫的关怀。相反,他们被丈夫拳恶语相向,甚至动手,让妻子产生离婚念头。那么怀孕期间离婚怎么补偿?离婚时公司怎么分割?离婚案件开庭后几天给结果?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怀孕期间离婚怎么补偿

  一、怀孕期间离婚怎么补偿

  如果在女方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其处理跟一般离婚案件区别不大。而且女方得到赔偿的多少,不是因为在怀孕期间还是不在。赔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时公司怎么分割

  离婚夫妻不能协商一致时对公司股份的分割:

  (一)夫妻离婚后各自作为公司股东,各自持有公司股份。但在股份分割时应对原股份比例进行审查并调整。在夫妻承续其间,夫妻股份比例的设置往往只是形式上的需要而并不反映夫妻实际权益的分配,夫妻一方名下往往持有大部分公司股份甚至全部股份。在离婚时夫妻共有的股份应当按双方各得一半原则进行分割,并以此调整公司的股权结构。如在多家公司拥有股份则应对各家公司所持股份分别按前述原则各半分割;

  (二)将公司股份分割给实际掌管公司经营的一方,在其它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时给另一方相当于应得公司股份对价的补偿。但有限公司的最低法定人数不得少于二人,受公司法的这一限制,在股东仅为夫妻二人的公司中这一方案无法实现。在夫妻持有公司股份价值大于夫妻其它共有财产总价值的情况下这一方案也不能采用;

  (三)如夫妻一方原来不属于公司股东,在对夫妻共有股份分割前可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也可以不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对夫妻共有股份先行分割。其他股东不同意将公司股份分割(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夫妻一方时,不同意分割(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不属股东的夫妻一方应得的股份。该股份买卖所得款项归未取得股份一方所有。如其他股东不购买这一股份应视为同意分割(转让);

  (四)对公司进行清算或将公司拍卖,清算后的剩余资产或拍卖所得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分割。

  三、离婚案件开庭后几天给结果

  (一)从理论上来说,开庭审理后当庭就可以出判决书,但现实中做不到。目前一般是按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从立案到判决,三个月搞定,如果是普通程序,则六个月内搞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二)开几次庭视案件复杂程度而定,不是必须开几次才行;

  (三)一审判决书不用收回;

  (四)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五)一是形式上要有法院的真实印章,而是要案件事实和内容真实。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您对怀孕期间离婚怎么补偿的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妇女获得的赔偿金额并不取决于她是否怀孕。这取决于是否有法律规定。如果没有,一方就没有法律依据要求赔偿,但如果另一方愿意赔偿或少分财产以便早日离婚,也是可以的。大家如果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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