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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交通事故包括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02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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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随着城市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进入城市就业、生活,也给城市交通带来一定的负荷,自然也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上升。交通事故中还是以轻微事故为主。那么,轻微交通事故包括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可以有所帮助。

轻微交通事故包括哪些

一、轻微交通事故包括哪些

轻微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的,不涉及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如仅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后视镜等外部部件损坏,车辆可以继续驾驶的。

交通事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为轻微交通事故:

(一)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二)各方事故车辆没有严重损毁,各方损失价值均没有超过2000元;

(三)各方事故车辆可以继续正常行驶。

二、轻微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车主应当按以下基本程序处理:

(一)立即停车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用手机等设备对事故车辆位置拍照或者标划车辆现场位置;

(三)不需办理保险理赔的,马上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赔偿数额及方式;

(四)需保险理赔的,立即将事故车辆移至路外空地、停车场等不影响交通安全和通行的地方,向保险公司报案;

(五)迅速填写《轻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

(六)按照保险公司指引,前往理赔服务点、路外空地、停车场等不占用车道的地方办理查勘理赔(高速公路、快速路上应将车辆移至服务区、收费站、紧急停车带等地);

(七)前往理赔服务点的,各方当事人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共同到达理赔服务点办理查勘理赔。

当事人在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不撤离现场、不履行快处快赔义务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依法对事故当事人造成交通事故、交通堵塞、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或未按规定使用警示灯光、违反规定停放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引发二次交通事故的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涉嫌制造假赔案件的,公安部门将快速侦查处理。

三、交通事故赔偿程序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轻微交通事故包括哪些”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轻微交通事故最好就是尽快协商处理,恢复交通秩序,也不浪费警力,各自走快赔处理即可。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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