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车挪车全责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02 10:29
人浏览
导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车挪车全责吗?交通事故赔偿法院是如何使用诉讼时效?交通事故工亡能否双赔?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车挪车全责吗

  一、交通事故车挪车全责吗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变动现场,即使为救人,但未标明事故车辆位置,造成事故责任无法确定,应该对损失承担全责。交通事故现场当事人的义务:保护现场,配合交警调查取证,如实陈述事故情况,及时抢救伤员。轻微的交通事故应该及时撤离现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赔偿法院是如何使用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赔偿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三、交通事故工亡能否双赔

  只要能认定上工亡就可享受双倍赔偿,必须证明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一方死亡的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劳动者在上下班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您对交通事故车挪车是不是全责的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交通事故发生后改变现场,即使是为了救人,但未标明事故车辆的具体位置,最终无法确定事故责任的,应当承担全部损失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快车律师。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