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什么是侵害公民名誉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16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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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名誉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的权利,如果我们的名誉权受到损害的话,我们应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那么什么是侵害公民名誉权?下面就让我们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什么是侵害公民名誉权

  一、什么是侵害公民名誉权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二、侵犯名誉权要承担什么责任

  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必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同时,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名誉权属于人格权中的一种,法律对这种权利给予保护,同时也不允许随意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因为侵犯他人名誉构成侵权的,需要承担的责任就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三、侵害名誉权怎么处罚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介绍的关于什么是侵害公民名誉权的内容,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都是属于侵害公民名誉权,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帮助解决,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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