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宣告死亡的起算时间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30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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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死亡是每个人最终都要面临的,但是有些人死亡时间不明,或者突然消失的话,就很难认定死者的死亡时间,如果是失踪人口的话,一般会需要公告一段时间然后在进行宣布,那么宣告死亡的起算时间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宣告死亡的起算时间是什么

一、宣告死亡的起算时间是什么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人民法院应当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寻找失踪人公告期限届满仍无失踪人生存消息的,便可作出死亡宣告判决之日期为失踪人死亡的时间。

二、宣告死亡撤销后的身份关系

1、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2、身份关系上的效果

(1)婚姻关系上的效果:

①配偶尚未再婚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

②如果其配偶已再婚,新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

③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死亡的,夫妻关系并不自行恢复。

(2)其他身份关系上的效果:被宣告死亡人的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该收养关系继续有效。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其与子女的身份关系自行恢复。

三、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

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相同法律后果。被宣告死亡时间和自然死亡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之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被宣告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没有因为被宣告死亡而真实的消失,只要他或她还在活着,他或她的能力都在法律上是存在的,也就是说宣告死亡是有地域限制的,它只能在当事人的住所地有效。对于在宣告法院所管辖的区域以外的地方,被宣告人仍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从事他或她法律上允许做的事情。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宣告死亡的起算时间是什么”全部内容。通过上文,大家可以知道,人民法院应当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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