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遗赠的必要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30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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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很多老人都会订立好遗嘱,但是由于不符合法律规定,可能导致遗嘱无效,尤其是如果是把自己的遗产赠与给其他人的话,就必须符合法定条件,那么遗赠的必要条件需要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遗赠的必要条件

一、遗赠的必要条件

遗赠是遗赠人通过立遗嘱,将自己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送给受遗赠人。遗赠人在设立遗嘱时,除了要明确、具体地写明遗嘱的内容外,还要符合有关的法定条件,否则,遗赠不能发生效力。法定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项:

1、遗赠人具有遗嘱能力

公民只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才有遗嘱能力,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才有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遗嘱能力,他们所立的遗嘱无效。遗赠人有无遗嘱能力应以设立遗嘱时为准,如果设立遗嘱时有遗嘱能力其后又丧失,并不影响遗嘱的效力;但如果设立遗嘱时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其后长大成年或治愈了精神病的,该遗嘱亦为无效。

2、遗赠人已为缺乏劳功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继承法要求对生活陷入困境的继承人给予“必继份”,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应以遗赠人死亡时该继承人的生活状况为难。

3、受遗赠人是在遗赠人死亡时生存着的人

死于遗赠人之先或者与遗赠人同时死亡的人不能称为受遗赠人。

继承法虽未就此作出具体规定,但从法学原理上讲,受遗人先于遗赠人死亡或与遗赠人同时死亡,因受遗赠人的主体资格消灭,也就不能再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因为遗赠有极为严格的人身性质,受遗赠人的子女不能代替其父母接受遗赠。如果受遗赠人是集体组织的,如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人民团体等,也必须是在遗赠人死亡时未被撤销、解散或宣告破产。筹建中的集体组织可以作为受遗赠人,企业合并成分立的,仍然可以接受遗赠。母腹中的胎儿可以接受遗赠,但出生时是死体的,则遗嘱应确认为自始无效。

4、受遗赠人并未丧失受遗赠权

受遗赠的公民接受遗赠与继承人继承遗产。都是将被继承人的财产转移为自己所有的行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一样,可因实施侵害被继承人或者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的行为而丧失受遗赠权。例如,受遗赠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等。

5、遗嘱的财产属于遗产的范围

遗赠人遗赠的财产应当是为自己所有的财产权益,这些财产权益在遗赠人死后即转化为遗产。如果遗赠的全部不属于遗产,则该遗赠全部无效;遗赠的部分不属于遗产,则该部分无效。

6、遗赠人所立遗嘱应符合法定形式

继承法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每一种遗嘱形式都有其严格的要求,如果遗赠人的遗嘱与要求不相符合,该遗嘱无效。

遗赠只要不符合上述任何一项,该遗赠即为无效。

二、 遗赠协议需要公证吗

1、遗赠协议是指遗赠人与受赠人达成的在遗赠人死亡后将其财产赠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负责遗赠人生前生活费用或者其他附带条件的协议。

2、遗赠协议是双务的,它是公民生前处理自己财产的行为。通常用于无生活来源的人与社会组织之间的互助扶养关系。

3、遗赠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公证遗赠协议更有证明力,不公证的遗赠协议需遗赠人亲笔书写或其他方法的遗嘱协议需有两个以上非厉害关系人做见证人。当事人申请办理遗赠公证时,必须亲自到住所地或遗赠行为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机构有困难的,公证机构可根据其申请派公证员到遗赠人的居住地办理。

三、接受遗赠要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吗

根据法律规定,不同情况下有不同的处理:

1、如果被继承人只有受遗赠人一个继承人的,遗赠的执行不能妨碍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2、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赠的,先以法定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偿还被继承人债务,不足部分再由受遗赠人偿还。

3、如果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先以法定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偿还,不足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继承遗产的比例偿还。

4、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则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继承遗产的比例偿还被继承人债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遗赠的必要条件”全部内容。赠人在设立遗嘱时,除了要明确、具体地写明遗嘱的内容外,还要符合有关的法定条件。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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