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错了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27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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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农民对集体所有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但是有时候由于某些原因当事人发现自己拥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面的信息出现了错误,那么该怎么处理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错了怎么办的法律知识吧。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错了怎么办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错了怎么办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认为农  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有权申请更正。” 第十五条规定,“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变更的书面请求;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 第十六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上记载。”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取得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创设取得和移转取得两种情况: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创设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通过这两种方式承包的,都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于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移转取得,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依法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

  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反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农村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其特征在于: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可以根据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种不同的方式,分为两类: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必须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或“农户”(家庭),并且是承包地所属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荒山、荒丘、荒滩农村土地的,承包方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

  2、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的土地或者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换句话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标的,是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的土地或者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而不是其他财产。有的集体组织按承包人承包土地的数量,作价或者不作价地分给承包人部分耕畜、农具或者其他生产资料,这是附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3、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的土地或者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

  从上面的几点情况来看,当事人一旦发现自己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面信息登记有误,应当及时前往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进行更正。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错了怎么办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惑,欢迎联系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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