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签订合同一定要填公司名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02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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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用人单位的名称是一定要写清楚的,如果没有写明白,那么在发生纠纷的时候就很难维权。没写对方公司名称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在法律上是不受到保护的,但劳动者也可以依据事实劳动关系维权,但相对来说较为麻烦。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签订合同一定要填公司名吗

  一、签订合同一定要填公司名吗

  是的,具体合同条款的草拟必须写清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承受者,没有当事人,合同权利义务就失去存在的意义。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授权书没有期限如何处理

  授权委托书没有载明期限的,当事人可以补充约定期限,不能补充约定的,按照协议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三、解除授权委托需要哪些条件

  委托人可以随时撤销委托。撤销委托的,要通知受托人和法律关系的相对人。通知到达受托人时,授权委托即为撤销。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签订合同一定要填公司名吗的相关知识,是的,具体合同条款的草拟必须写清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承受者,没有当事人,合同权利义务就失去存在的意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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