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我主责保险怎么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03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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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很多人在买车后都会开始买保险,既包括汽车保险,交通事故意外险,也包括交通强制保险等等,交通事故发生后都会有交警部门出具交通责任认定书,分辨谁主责谁次责。接下来,关于交通事故我主责保险怎么赔偿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交通事故我主责保险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我主责保险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己方主责,对方次责,则事故赔偿金额按照事故责任划分进行赔偿。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受害者赔偿怎么办

  (一)当事人自行和解

  对一些小的交通事故可以“私了”。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就赔偿问题自行和解,是当事人行使自身合法权利的表现,法律对此表示尊重。但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当事人都可以自行和解,只有那些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且当事人对事实及其成因无争议的,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才允许当事人自行和解。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当事人对损害赔偿有争议,可以申请公安交管部门进行调解。请求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故事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调解期限为10日。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制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调解过程中放弃的,以及在调解期间起诉的,调解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

  1、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3、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4、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有上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当事人也可以不请求调解而直接起诉,但应在1年内提起。当事人已经直接起诉的,无权再申请公安交管部门调解。

  三、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具体理赔标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交通事故我主责保险怎么赔偿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交通事故发生的不幸的,即使发生事故后会慌张,但是也要尽可能保持冷静,想好之后的赔偿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我们将耐心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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