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隐私权的法律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06 10:57
人浏览
导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私人生活、私人信息,法律规定我们拥有隐私权,尊重隐私、保护隐私权不被非法侵犯、盗取、利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隐私权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接下来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隐私权的法律规定

  一、隐私权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他人隐私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二、隐私权的隐私分类内容

  我国法上的隐私被分为:私人生活安宁以及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1)私人生活安宁,有广狭义之分,广义的私人生活安宁实际上可以涵盖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由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第二款界定隐私时,将私人生活安宁与私密空间等并列,故此,该款中的私人生活安宁是指狭义的私人生活安宁,即自然人个人的生活不受他人非法侵扰的状态。

  (2)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应当说,这三者之间具有交叉重叠。因为私密空间往往进行的就是私密活动或存储私密信息,如夫妻在住宅里的夫妻性生活,个人笔记本电脑或软件程序中存储的私人日记等。但也不完全重叠,因为公共空间中也有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例如,在餐厅大堂中,两个朋友边吃饭边聊天,这也是私密活动,不能被他人窃听或将谈话内容公开。私密空间是与公共空间相对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第二项列举了“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但不限于此,饭店、公园、银行、车站等公共场所中也存在私密空间。此外,私密空间不仅包括物理上的空间,也包括无形空间,如电子邮箱、微信群、钉钉群等,也属于私密空间。私密活动是指,自然人不愿意为他人知晓的活动,如亲友的聚餐、朋友间谈话等。

  三、隐私权包含的基本权利

  隐私权包括以下四项权利:

  1、隐私隐瞒权:隐私隐瞒权是指权利主体对于自己的隐私进行隐瞒,不为人所知的权利。

  2、隐私利用权:隐私利用权是指自然人对于自己的隐私权积极利用,以满足自己精神、物质等方面需要的权利。

  3、隐私支配权:隐私支配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隐私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支配。

  4、隐私维护权:隐私维护权是指隐私权主体对于自己的隐私享有维护其不受侵犯的权利,在受到非法侵犯时可以寻求公力与私力救济 。

  我们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防止被他人侵害,同时也要自觉保护他人隐私,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隐私权的法律规定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建议咨询我们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