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怎么不要孩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09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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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对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不同人看待的想法都不一样,有部分人考虑到自身的原因或有其他考虑因素后会放弃孩子的抚养权。那么我们在离婚过程中,选择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怎么做呢?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怎么不要孩子

  双方应当就子女问题进行协商,按照民法典有关规定确定由哪一方抚养,由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应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有能力条件的一方抚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争夺抚养权败诉多久可以再起诉

  民法典对抚养权败诉多久才能上诉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度,如果是二审败诉后不能上诉,但可以申请再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条规定,审判基本制度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二审裁判效力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三、抚养权拒不执行能否起诉

  人民法院对抚养权案件作出判决后,如果当事人不执行判决书的,另一方不需要向法院起诉,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怎么不要孩子的相关知识,双方应当就子女问题进行协商,按照民法典有关规定确定由哪一方抚养,由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应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有能力条件的一方抚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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