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后归对方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10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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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都知道,夫妻就算离婚了,对自己的孩子而言,他们仍是孩子的父母,得到爸妈的关爱,这样才会避免很多单亲孩子容易遇到的问题。在离婚后,我们就需要面对很多现实问题,那么离婚后归对方的孩子有没有自己的继承权呢?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离婚后归对方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

  一、离婚后归对方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

  如果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离婚后孩子是有继承权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是否能调解

  事实婚姻关系不属于婚姻关系,而是属于同居关系,所以不能按诉讼离婚的规定进行调解。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事实婚姻是无效婚姻吗

  事实婚姻关系不是无效婚姻,我国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关系,事实婚姻关系按同居关系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后归对方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的相关知识,如果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离婚后孩子是有继承权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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