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社保卡上监护人写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03 16:41
人浏览
导读:

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是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对持卡人的一种社会保障。一般情况下,社保卡上监护人要写父母的名字。更多关于社保卡上监护人写谁的相关问题,请继续阅读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内容。

社保卡上监护人写谁

一、社保卡上监护人写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监护人的选择必须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且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同时也要遵循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综合各种因素确定合适的适格监护人。一般情况下,社保卡上的监护人要写父母。

二、社保卡的主要作用

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

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

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到药店买药;

5、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

6、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

7、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职业培训等。

三、监护关系中止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社保卡上监护人写谁的相关法律知识。总体来说,监护人的选择必须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同时也要遵循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一般情况下,社保卡上的监护人要写父母。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