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拘留的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09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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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很严重的话有可能会拘留的,有刑事的也有行政的,后者一般说的是没有构成犯罪的。那么,交通事故拘留的情形是什么?接下来,关于交通事故拘留的情形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交通事故拘留的情形

  一、交通事故拘留的情形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给与行政拘留的,由县、市公安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3、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4、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5、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6、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7、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醉,处拘留。

  二、交通事故可以改判吗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如果有强有力的证据,法院会根据庭审调查的事实作出裁判。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三、交通事故有哪些全责

  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根据交通法规定,交通事故负全责的情形有12种,具体如下:

  1、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3、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4、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5、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剐撞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的。

  6、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剐撞行人的。

  7、当事人驾驶车辆剐撞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的。

  8、当事人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9、当事人所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在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10、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倒车时,与车后其他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11、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顺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2、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拘留的情形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我们要看发生的交通事故是不是很严重,如果很严重的话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这时候就会刑事拘留。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我们将耐心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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