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继子有继承公积金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04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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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公积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公民去世之后是可以一半归配偶,一般按照正常的程序所有法定继承人都是可以继承,养子女也享有同样的权利,那么继子有继承公积金吗?下面就让我们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继子有继承公积金吗

  一、继子有继承公积金吗

  有继承,享有跟亲生子女一样的权利和义务

  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去世,公积金的一半应当作为去世一方的遗产,由所有继承人共同继承。另一半归配偶所有,如果死亡人有遗嘱给非血缘关系的人,受遗赠人也可以继承该笔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住房公积金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住房公积金继承规则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继承规则是对于个人公积金账户上的余额可以进行继承。公积金的继承要求规定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答房公积金回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因此,住房公积答金账户中的余额属于遗产。

  三、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情况有哪些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介绍的关于继子有继承公积金吗、住房公积金继承规则是什么等的相关的内容,继子女有继承公积金的权利,享有跟亲生子女一样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帮助解决的话,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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