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同解除必须要发通知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08 15:31
人浏览
导读:一般来说,合同当事人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时,是需要通知对方的。当通知到达另一方时,合同就解除了。那么合同解除必须要发通知吗?公司终止员工劳动合同补偿金应该如何计算?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
合同解除必须要发通知吗

  一、合同解除必须要发通知吗

  合同解除必须发通知。合同当事人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的时候,是需要通知对方的,一般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二、公司终止员工劳动合同补偿金应该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期满后,若用人单位不同意按照维持或高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即以2008年1月1日为分界点,对于2008年1月1日后,因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应自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不属于经济补偿的计算范畴。劳动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三、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您对合同解除必须要发通知吗的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总的来说,合同解除必须发通知,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如果您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您做出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