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土地承包期满土地附着物归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11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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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因为农作物的生长是属于比较缓慢的过程,有时候承包地中的庄稼长好了,承包合同又恰恰到期。那么,土地承包期满土地附作物归谁?接下来,关于土地承包期满土地附着物归谁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土地承包期满土地附着物归谁

  一、土地承包期满土地附着物归谁

  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话是属于实际的所有权人。原则上收益归原土地承包者享有

  承包地到期时,地上附着物归承包人所有,如果承包人没有让土地抛荒或不善于经营这些情况,具有法定优先承包权!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遵守的原则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怎么写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第三十八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三十九条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第四十条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第四十一条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土地承包期满土地附着物归谁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看双方有没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话是会属于原来承包的人也就是耕种的人。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我们将耐心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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