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肇事者无力赔偿会不会坐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27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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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严重的,有可能会由此产生巨额的赔偿款。面对巨额的赔偿压力,不是每个人都负担得起的。那么,在现实当中,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没有能力去赔偿,是不是要坐牢呢?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肇事者无力赔偿会不会坐牢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交通事故肇事者无力赔偿会不会坐牢

一、交通事故肇事者无力赔偿会不会坐牢

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数额在40万元以上的,法院可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责任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数额在80万元以上的,法院可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责任人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当事人可以进行沟通解决赔偿问题,同时可以和受害者家属进行协商降低赔偿金额,毕竟如果因无力赔偿而服刑对双方都没有好处,最后,无论是加害方或是受害者方都可以通过民政部名和社会团体寻求帮助。

二、交通肇事怎么索赔

1、擅自驾驶车辆发生事故的索赔对象,未经同意擅自驾驶车辆致人损害的,应以擅自驾驶者为索赔对象。但车辆所有人和保管人存在管理上的瑕疵,则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2、无偿同乘时发生交通事故的索赔对象,无偿搭乘他人机动车,因该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受到损害的,应酌情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但基于经营目的的实施的无偿搭乘以及依法享受免票的除外。

3、出借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索赔对象,借用他人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机动车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交通事故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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