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姓名权属于身份权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26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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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这个多元化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侵害姓名权的行为,盗用、冒用他人姓名的行为多数时候已经构成了姓名权的侵权。法律保护我们的姓名权不受到侵犯,那么,姓名权属于身份权吗?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姓名权属于身份权吗

  一、姓名权属于身份权吗

  姓名权不属于身份权。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

  身份权是指公民因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民事权利。也是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身份权并非人人都享有。身份权主要包括荣誉权、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等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以及监护权、亲属权等。

  因此,姓名权不属于身份权。

  二、姓名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姓名权的主要法律特征为:

  第一,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姓名权。只有自然人人格的文字标识才叫做姓名,因而自然人才享有姓名权。法人人格的文字标识是名称,享有的是名称权。

  第二,姓名权的客体是自然人对自己人格的文字标识的专有权。姓名权的核心问题就是专有权,他人不得享有、使用,只能是权利人自己享有和使用。专有的客体,就是自然人的人格文字标识,不仅包括正式的登记姓名,而且也包括笔名、艺名、别号等。

  第三,姓名权的基本义务是不得非法干涉、使用他人的姓名。姓名权是绝对权、对世权,除了姓名权本人之外,任何人都是义务主体,都负有不得侵害其姓名权的义务。

  三、姓名权的侵权如何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据此,侵害姓名权的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通常情况下对侵犯姓名权的赔偿是以精神损害赔偿为主,而对于这点,我国法律当中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赔偿标准,而是根据一些因素进行参考计算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姓名权属于身份权吗的相关内容。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而身份权是指公民因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民事权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可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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