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使用表情包是侵犯肖像权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30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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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肖像权是不能被侵犯的,如果要使用肖像权的话,是需要经过当事人的同意的,而且不能用于营利,否则就是侵犯了肖像权,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那么使用表情包是侵犯肖像权吗?下面就让我们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使用表情包是侵犯肖像权吗

  一、使用表情包是侵犯肖像权吗

  未经本人同意擅自使用“表情包”推广业务属于侵犯肖像权是不争的事实。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二、如何认定肖像权侵权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三、肖像权侵权的后果

  侵权人需要赔礼道歉甚至赔偿损失

  (1)受害者有权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给侵权人带来损失的,应以受害人实际损失为限进行赔偿。在“葛优躺”侵权案中,被告艺龙网赔礼道歉是否适当成为案件争议焦点,其认为自己已经在网络上道过歉,无需再次道歉。

  (2)侵权人道歉是否恰当需要考虑道歉所达到的实际效果和被侵权人的内心感受,因此侵权人应态度真诚,若像艺龙网发布的致歉词一样“表达诙谐、缺乏严肃性”,可能会被强制要求重新道歉,势必扩大自身的损失。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介绍的关于使用表情包是侵犯肖像权吗、如何认定肖像权侵权行为等的相关的内容,相信应该也会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帮助解决的话,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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