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11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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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相信大家都听说过无效的民事行为和有效的民事行为,但是它们中间也存在着一种居中的效力待定民事行为。那么,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有哪些?接下来,关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有哪些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有哪些

  一、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有哪些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具有如下特征:

  (一)效力待定民事行为于其行为成立时是否有效还处于不能确定状态。

  (二)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既可能成为有效民事行为,也可能成为无效民事行为。

  二、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特征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具有如下特征:

  (一)效力待定民事行为于其行为成立时是否有效还处于不能确定状态。

  (二)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既可能成为有效民事行为,也可能成为无效民事行为。

  三、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种类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方行为(即合同行为)。该种行为如事后得到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则有效;反之,其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则该行为无效。此类行为成后,法定代理人表态前,行为的效力待定。

  (二)无权代理行为。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被代理人事后追认的,则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反之,被代理人事后不追认的,该行为自始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该行为成后,被代理人表态前,行为的效力待定。

  (三)无权处分行为。

  无权处分行为是指无处分权人与相对人所为的处分他人的物品或权利的行为。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取得处分权,该行为有效;如权利人不予追认,无处分权的人又未取得处分权,则该行为无效。无权处分行为成立后,权利人表态前,该行为的效力待定。

  (四)债权同意欠缺的债务转移行为。债务人转让其债务,如受让人无力履行债务,则债权人的利益难以实现。债务人转让债务,应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未取得债权人同意而转让其债务的,转让行为在债权人表态前,该行为的效力待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有哪些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主要由无权代理作出的还有限制行为能力人作出的,这种行为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既不可以说有效也不可以说无效,需要看下一步权利人的行为。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我们将耐心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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