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划分四类分别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05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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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交通事故在生活是比较常见的一类事故,我们一般根据事故的影响结果对交通事故划分了四个类别。对于这四个类别大家都是都清楚了呢?交通事故划分四类分别是什么呢?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责任认定又是什么?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交通事故划分四类分别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划分四类分别是什么

  交通事故等级划分可以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责任认定

  1、 出于逃避法律责任,但履行救助义务。如行为人交通肇事将人撞倒后,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后逃离现场。120医护人员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这种情形下,行为人虽构成逃逸,但主观恶性不深。仅出于逃避法律责任,现实中为抢救伤者,争取了宝贵时间。对于这种情形,认定责任时应该从宽。

  2、 出于逃避救治伤者,逃逸后主动投案。逃逸造成的最严重后果就是,使伤者缺乏救助,导致伤势严重以致死亡。这种情形当然是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但排除逃逸后自首的成立,对自首情节按照刑法减轻处罚也是应当的。

  3、 既逃避法律责任又逃避救治伤者。这种情形在现实中最为常见,行为人在主观上大多是两者的竞合。对于这种情况,显然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在量刑幅度内予以从重。如果其结果导致受害人的死亡,则是逃逸行为情节的再次加重,构成“因逃逸致人死亡”。一观点,原因有二:其一,这种说法回避了导致加重结果的主观心理的争论;其二,也表明了即认为“因逃逸致人死亡”中逃逸行为的相对独立性。

  三、交通事故已找到对方怎么撤销案件

  交通事故报案后双方协商解决的,报案人不需要向公安交管部门销案。

  交通事故中如果未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清楚无争议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采取“私了”的方式来解决。

  如果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报警的,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但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报警并向交警提供当事人签名的交通事故文字记录材料。事故现场,双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交通事故划分四类分别是什么的相关知识,交通事故等级划分可以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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