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确认合同效力的要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5-08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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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签订合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是正确的,但是签订合同的时候也要确保合同效力,那么确认合同效力的要件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确认合同效力的要件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确认合同效力的要件

一、确认合同效力的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只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规定的合同,自成立时便发生法律效力,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具体的有效要件如下: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签订合同,原则上须有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不得亲自签订合同,而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缔约人的表示行为应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其效果意思与表示行为相一致。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

二、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综合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出现上述情形之一时,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对合同进行解除,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对解除后的事项进行约定、协商或者赔偿。

三、合同一般包括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可知,合同内容包括姓名、标的、数量、质量等一般事项,但是首先要以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内容为主。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确认合同效力的要件的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只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规定的合同,自成立时便发生法律效力,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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