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全责保险如何赔偿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25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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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保险是在受到损害之后,就损害结果,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一定的保险金作为弥补损失的弥补手段,交通事故涉及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两种,都可以根据情况主张保险赔偿。那么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具体应该如何赔偿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解答交通事故全责保险如何赔偿问题的问题。

交通事故全责保险如何赔偿问题

一、交通事故全责保险如何赔偿问题

1、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同时投了强制险和商业险怎么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3、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赔偿项目有哪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费用包括有很多,以上费用并非全部费用。

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根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主张相应的保险金赔偿,需要先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保险公司自身内部也会进行相应的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之后才支付相应保险金。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交通事故全责保险如何赔偿问题的详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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