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执行委托授权书怎么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25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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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执行委托授权书怎么写合同-委托合同诉讼实务中常常涉及到案件的执行,当需要委托他人全权代理执行案件时,执行委托授权书怎么写呢?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更多关于“执行委托授权书怎么写”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执行委托授权书怎么写

  一、执行委托授权书怎么写

  xxx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我与(对方当事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因(案由)纠纷一案,依照法律规定,特委托(受委托人姓名)(受委托人的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为我的诉讼代理人。 委托事项权限如下: 执行案件全权代理,权限为:代为申请执行,进行执行和解,放弃、变更执行内容,签收法律文书,领取执行案款等相关事宜。 委托人:(亲笔签名) 受委托人:(亲笔签名)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签订注意事项

  1.授权委托方法有三种:明示授权、默示授权和追认。 2.委托的期限一定要写明起与止的时间,不写起止的时间,就容易引起争议。 3.特别授权委托书如果是公民之间的,应当办理公证,以确保委托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三、什么是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的代理权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因委托代理中,被代理人是以意思表示的方法将代理权授予代理人的,故又称 “意定代理” 或 “任意代理”。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执行委托授权书怎么写”相关方面的知识。执行委托授权书要注意写明时间和权限,实务中若写不明上述二点,非常容易产生争议纠纷。如果还有不明白不理解的地方,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帮助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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