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什么是遗产继承的时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8-20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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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的继承对于被继承人的遗留财产分配以及继承人的切身合法权益息息相关,我国法律对于遗产的继承时间有着严格的规定,那么遗产继承什么时候开始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什么是遗产继承的时间的详细知识。

什么是遗产继承的时间

一、什么是遗产继承的时间

首先,继承开始的时间是一个很重要的标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当然死亡包括三种情况:

1、自然死亡;

2、按法院的有关文书确立的宣告死亡;

3、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时按法律解释推定的死亡。

被继承人死亡后他所拥有的财产,就是他的遗产,他的继承人从他死亡开始进行财产继承。

继承开始的时间,是计算继承权最长诉讼时效的一个起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这个二十年,是一个长的诉讼时效。举一个例子,某张老先生有一住宅是个人合法财产,未立遗嘱,其死亡后,其二子均未声明放弃继承此遗产,但因二人工作繁忙均无暇顾及此房产,仅是派人照料。十年后二人在如何分割这一住宅时,发生争执,此人二人诉至法院,虽被继承人死亡是十年前,但是因为法律规定“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所以他们的诉讼还是可以提出的。而且,他们二人也并没有放弃继承权,虽然十年间没有处分这一做为遗产的住宅,但是 他们并没有明确放弃遗产的表示。因为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所以此诉讼法院受理,并依法进行了审理。分清继承遗产开始的时间与对遗产着手分割的时间是很重要的。

二、遗产继承权丧失的情形

继承权丧失,是指依被继承人遗嘱愿意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或是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被人民法院取消继承资格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三、遗产继承的继承顺序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继承的起始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如果出现继承人纠纷,应当自继承开始后二年内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最长是二十年。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什么是遗产继承的时间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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