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一般程序规定扣车多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15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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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有的事故处理需要由交警部门扣留事故现场车辆进行勘查。车辆被扣留后,可能对于一部分人的出行造成不便。那么,有人就会问了,交通事故一般程序规定扣车是多久呢?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交通事故一般程序规定扣车多久

  一、交通事故一般程序规定扣车多久

  因个案复杂程度不一及检验、鉴定时间的不确定性,我们认为,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何时放车,不可一概而论,只能说是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交警部门应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及其他扣押物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案件开庭后多久宣判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定期宣判的具体时间无规定,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即从起诉到宣判在一般情况下不超过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以下是民事案件的一审期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交通案件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规定限制时间为三个月,实际情况一般是在一个月之内。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一般的交通事故,法院均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交通事故一般程序规定扣车多久的相关知识,因个案复杂程度不一及检验、鉴定时间的不确定性,我们认为,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何时放车,不可一概而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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