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标的物所有权什么时候转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10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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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这里所说的标的物一般是指买卖合同当中物品的特有名词。我们在超市购买商品的时候,通常都是在完成结账时,就享有购买物品的所有权。那么,标的物所有权是什么时候发生转移的呢?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标的物所有权什么时候转移

  一、标的物所有权什么时候转移

  (一)当事人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的规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这也符合意思自治的民法典基本原则。

  (二)法律有规定的,直接依照法律规定。对于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法律上另有规定的,当事人不能自由约定,只能按法律规定来确定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

  (三)标的物的转移时间从交付时起算。如果没有上述两种情况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从交付时起算,这也是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一般性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所有权的保留是什么意思

  所谓所有权保留,是指在买卖合同中,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当事人之间约定买受人先占有使用标的物,但在双方约定的特定条件成就前,出卖人仍保留标的物所有权,待条件成就后,再将所有权移转给买受人的一种交易方式。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三、所有权与使用权有什么不同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标的物所有权什么时候转移的相关知识,我们在讨论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时,可以分为上文介绍的三种情形讨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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