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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01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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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行纪合同又称信托合同,主体限定,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业务,合同作为双方当事人合意的一种协议,约定了各自的权利义务,那行纪人是否有权享受报酬,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吗呢?下面就跟着法律快车的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吗

  一、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吗

  行纪合同不是无偿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只能是有偿合同。行纪合同在大陆法系国家及我国民法典理论上又称信托合同。行纪合同的特点:

  (一)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行纪事务,其行为直接为自己设定权利义务,其行为后果也由自己承担

  (二)行纪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购销、寄售等事务,其购销取得的财产归委托人所有。

  二、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的相同点是都属于提供劳务性质的合同,二者的不同点如下:

  (一)居间合同的居间人,限于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其服务的范围有限制,只是介绍或协助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是行纪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交易事务,与第三人发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处理事务的后果是间接地而不是直接地归于委托人。

  (二)居间合同的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提供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其行为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行纪合同的行纪人则是按委托人的要求,从事购销、寄售等特定的法律行为,行纪人受托的事务只能是法律行为。

  (三)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但居间人只能在有居间结果时才可以请求报酬,并且在为订约媒介居间时可从委托人和其相对人双方取得报酬;行纪合同都是有偿合同,但行纪人仅从委托人一方取得报酬。

  三、行纪合同是什么意思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以自己名义为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贸易活动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接受委托的一方为行纪人,而另一方则为委托人。如某配件厂(甲方)委托某销售公司(乙方)代销产品,乙接受甲的委托并以自己的名义代甲销售,代销价款归甲方,乙方收取代销费。在这个关系中,甲为委托人,乙为行纪人。我国改革开放前受计划经济的限制,行纪业很不发达,只有一些国营和集体的信托商店、旧货寄售商店和贸易货栈等,主要是公民的寄售业务。改革开放后,全国各地相继恢复和新建许多贸易信托、行纪等机构,包括房地产中介机构独家销售公司等。由于行纪人往往是在一定领域内从事专门性行纪活动,比较了解行情,熟悉业务和供求关系,且手段简便、灵活,可以为委托人提供有效的服务,对扩大商品流通,促进贸易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经过上文的介绍之后,相信大家也已经知道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吗了吧。行纪人与居间人不同,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在出现违约情形的时候,自然不同身份的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也是不一样的。而无论是行纪人还是居间人其实都是可以从中收取一定的费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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