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居间服务协议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01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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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常用到的居间合同就是和房屋中介签订的合同,居间服务合同指的是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更多关于居间服务协议是什么意思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居间服务协议是什么意思

  一、居间协议是什么意思

  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居间人是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居间人在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中既非当事人,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居间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只要居间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该居间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

  三、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中介费要支付吗

  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中介费也要支付。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已经促成合同成立,因而当事人应当支付报酬。至于合同成立后一方违约行为,则不能成为当事人拒付报酬的理由,因为居间人的责任是促成合同的成立而不是确保合同的履行。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居间服务协议是什么意思的相关知识,居间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居间人只是给当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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