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债权转让后,抵押权是否同时转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6-21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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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抵押权是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抵押财产所设定的物权,抵押权人就是拥有该物权的优先受偿权的人。那么债权转让后,抵押权是否同时转让抵押权是否属于财产权?抵押权实现条件是怎么样的?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吧。

债权转让后,抵押权是否同时转让

  一、债权转让后,抵押权是否同时转让

  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需要注意本条还有一项但书规定: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另有规定,例如《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一条规定,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当事人另有约定,如第三人专为特定的债权人设定抵押的,该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被担保债权的转让未经其同意的,抵押权因债权的转让而消灭。

  二、抵押权是否属于财产权

  抵押权并不属于财产权,而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三、抵押权实现条件

  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

  2、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

  3、债权人未受清偿。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表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迟延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使债权得到清偿。

  4、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使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如果债权人未受清偿是由于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

  从上面的几点情况来看,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债权转让后,抵押权是否同时转让的的主要内容。如果您还有问题的话,建议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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