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妇女如何申请宅基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02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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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我国,宅基地对于村民来说是很重要的,有了属于自己的宅基地,就可以在宅基地上建起属于自己的房子,有了房子才会有家,有了家才会有靠谱的生活,无论是人还是动物那挡风遮雨的家才是首要的,那么离婚妇女如何申请宅基地?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吧。

离婚妇女如何申请宅基地

  一、离婚妇女如何申请宅基地

  首先必须明确一点,双方离婚是不能作为宅基地的申请审批理由的。但是如果双方离婚后,户籍没有迁出且已经分户的,那么是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的。因为,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2、农村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

  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

  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XX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二、哪些情况不得安排宅基地

  1、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现有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2、一户1子(女)有1处以上(含1处)宅基地的;

  3、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

  4、年龄未满18周岁,又不具备分户条件的;

  5、虽在农村居住而户口未迁入当地的;

  6、其他规定不应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的。另外,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XX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委员会应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听取群众意见,经审核同意后再张榜公布上报户主名单,由申请人填写(农村宅基地申请表)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三、离婚时婚前宅基地怎么分

  宅基地离婚是不可以分割,只是双方谁得到了房子就获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该条确立了宅基地所有权严格禁止买卖,宅基地使用权转让需依照法律规定的原则。

  依据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离婚妇女如何申请宅基地的相关问题的回答。阅读了以上内容,大家对此应该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吧,宅基地对农民意义重大,不仅是农民遮风挡雨的住所,更是农民老去之后的一种难以割舍的情怀,它更是农民的切身利益。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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