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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离婚的话怎么分割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02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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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我国的相关规定中,夫妻离婚后,双方的财产就会进行重新分配,这时就会涉及到各方面的钱财以及分割农村宅基地的事情。农村宅基地的分割需要遵循一些原则和方式。那么,宅基地离婚的话怎么分割?夫妻在农村有一块宅基地,现在要是离婚了,妻子提出要分割宅基地,这是否可行?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根据这一疑问给出以下回答,一起看看吧。

宅基地离婚的话怎么分割

  一、宅基地离婚的话怎么分割

  1、分割原则

  基于农村房屋所有权的特点,离婚时,必须首先区分出争议的房屋是家庭共同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家庭共有财产,则应先进行分家析产,确定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份额。对于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的分割则可以参照城市房产分割的原则进行。

  2、分割类型。

  农村宅基地分割类型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

  3、分割方式。

  由于农村房产与特定的宅基地使用权相联系,而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以具有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身份为前提,因此,农村的房产只能出售给同村的村民,不允许向其他村的村民出售,更不能销售给城市居民。这就决定了离婚分割农村房产的方式一般只有竞价取得和作价补偿两种方式,而不能采取向社会公开拍卖的拍卖分割方式。

  4、分割依据。

  分割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的行政法规、以及各省的宅基地管理办法。在实践中,主要是依据各省的宅基地管理条例来进行申请的。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这个标准要根据各省自己的规定来办理。

  二、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割

  法院在处理离婚时共同房产一般坚持男女平等分配,同时照顾、保护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具体有如下规定:

  1、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妻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3、双方对夫妻共同房屋的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一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一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4、婚时夫妻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当事人仍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房屋。

  5、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的除外。

  三、农村宅基地使用注意事项

  1、再结婚的,应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只有户口迁移到婚姻缔结地所在村里后,另一方才能成为该村的村民,也才能将其作为核定宅基地使用面积时的家庭人口之一。

  2、家庭成员共同建房居住时应及时做出约定。由于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申请的,因此在家庭共同建房时应就家庭房产的分配及时做出书面约定,不能做出书面约定的,也应邀请村委会领导或相关无利害关系的亲属对房屋分配的口头约定进行见证。

  3、发生离婚需要分割家庭房产时,应首先进行分家析产。比较简单的操作办法是确认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再让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适应的金钱补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整理的关于宅基地离婚的话怎么分割相关问题的回答。结婚离婚是人生的一等大事,不可以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不然后悔的终究是自己,有了孩子离婚的,不仅伤害家庭更是伤害到孩子,所以大家再决定任何事情时都要三思而后行。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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