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装饰装修合同解除后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30 11:02
人浏览
导读:在实践中,基本很多房子购买之后,都是需要装饰装修的,现在业主为了省事,一般会找装饰装修一体的公司,可以一条龙完成房屋的装修。装修本身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事情,需要签订合同。装饰装修合同解除后果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装饰装修合同解除后果

一、装饰装修合同解除后果

1、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

2、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

3、赔偿损失。

二、合同解除后的返还义务

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应相互返还依据合同取得的财产。该规则看似简单,但由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复杂多样,在司法实务中引起不少理解和法律适用上的混乱。

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

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一般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一方当事人因他方根本违约或者经催告仍不履行义务而解除合同的,如果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如果溯及既往,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

三、单方面终止合同该如何赔付

单方面终止合同,属于单方违约,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未明确规定违约责任,但是合同一方交纳了定金,则交纳定金方违约,对方不退还定金,接受定金方违约,则双倍返还定金。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装饰装修合同解除后果”等相关法律知识。装修合同签订后,如果提前解约,肯定是会给一方造成损失的,这时候就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对损失方进行一定的赔偿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