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债权追偿权诉讼时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27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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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在讨论债权方面的法律知识时,大家对于追偿权是否了解呢?债权的追偿权在起诉过程中,我们也是需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的。那么,债权追偿权诉讼时效是多久?第三人代为清偿追偿权有限期吗?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债权追偿权诉讼时效

  一、债权追偿的诉讼时效

  担保人在行使追偿权一般是在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之日起三年内行使,同时要主要主债务的诉讼时效的限制。

  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三年;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满三年。

  二、第三人代为清偿追偿权有限期吗

  有。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有着严格的法律依据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行使追偿权的条件要满足哪些

  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

  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债务人非因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履行而免责的,保证人不享有求偿权。

  例如,债务人因自己的清偿行为而免责时,即使保证人又履行了保证债务,保证人也不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于此情形下,保证人只能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债权人返还。

  3、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上有过错的,保证人丧失求偿权。

  例如,保证人在债权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时,应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而未行使,致使承担了不应承担的责任的,在此范围内,保证人丧失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又如,保证人在为清偿或其他免责行为后,应当及时通知主债务人,以免造成主债务人的重复履行。如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怠于通知主债务人,致使主债务人善意地再为履行时,保证人也丧失追偿权。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债权追偿的诉讼时效的相关知识,担保人在行使追偿权一般是在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之日起三年内行使,同时要主要主债务的诉讼时效的限制。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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