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后 如何以对方失踪为由 改姓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21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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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一方失踪以后,婚姻关系中的另一方想离婚时应该怎么办,根据我国法律是如何提起离婚呢?起诉离婚有哪些程序呢?我国法律对于离婚有哪些具体规定呢?以下就是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离婚后如何以对方失踪为由改姓的相关内容。

离婚后 如何以对方失踪为由 改姓

  一、离婚后如何以对方失踪为由改姓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的程序

  (一)起草起诉状

  (二)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四)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五)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六)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七)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八)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三、侵犯姓名权的行为

  (一)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二)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三)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四)盗用和冒用姓名的区别: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盗用B的姓名,向C说自己是B的好友,骗取C的信任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冒用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说自己就是B,进行欺骗从而获得某种利益。

  姓名权属于具体人格权,指自然人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权利。姓名包括登记于户口簿的正式姓名,艺名、笔名等非正式姓名。侵权责任:姓名权侵害主要表现在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如发现上述情形,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给予抚慰金(名称权不得主张)等。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有关离婚后如何以对方失踪为由改姓、诉讼离婚的程序以及侵犯姓名权的行为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或者疑问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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